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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部署2024年 春季学期食品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13 19:00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

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管理员

  • 浙江: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 让消费者吃得安心
  • 发布时间:2024-03-13 17:00     信息来源:食品协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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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追溯义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公开、透明、诚信的市场环境,浙江省发布《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综合考虑食品安全风险状况和现实可行性,确定追溯类别、品种和追溯主体,循序渐进推进数字化追溯工作。

充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针对群众关注的重点产品,消费者可通过扫描“浙食链”二维码,实时掌握产品基础信息、生产过程信息、产品质量等信息,还可对存疑产品一键举报投诉,实现人民群众“买卖明白、消费透明、吃得放心”。

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传统的食品安全追溯主要依靠纸质凭证的记录和传递,容易出现记录不规范、保管繁琐等问题,通过“浙食链”无纸化交易,节省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便利企业有效落实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等法定义务。

强化风险隐患闭环处置。加强对问题产品的数字化追溯和召回,对检查发现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危害人体健康风险的,采取通报主管部门、“浙食链”公示公告、责令停产停业、召回并无害化处理等措施,确保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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