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12-19 作者:中原医疗器械城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将疫苗生产企业在河南省委托配送企业的相关信息通报如下:
委托
企业名称
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委托范围(品种目录规格)
被委托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被委托企业
仓库地址
委托配
送区域
配送方式
委托配送合同
有效期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221号六楼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89号1幢701、801室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89号及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注明的全国各地仓库
河南省内
干线运输
至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