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12-19 作者:中原医疗器械城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4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96号),请通知辖区内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一律停止销售涉事产品,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相关情况请于2017年12月25日前报送省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