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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5-17  作者:中原医疗器械城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市监〔2019〕16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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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健康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监质监〔2019〕19号)(以下简称总局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综合监管、从严监管和多方共治,聚焦重点产品,摸清生产企业底数和行业质量安全状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产业集聚区,清理一批违规生产销售的产品,查办一批质量安全违法大案要案,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效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切实守护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

2019年第四季度,全省儿童和学生用品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减少至12%以内,不合格产品得到及时处置。全年度质量安全事件增长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事件数量比上年下降10%;玩具枪、电动童车、婴儿学步车、儿童推车等重点产品伤害预防干预工作有效开展,儿童玩具及用品致伤问题有所缓解,0岁至14岁儿童在总伤害案例中的占比比上年减少2个百分点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生产者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原材料进货和生产工艺流程的质量控制情况、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产品标识标注情况及产品质量追溯情况;督促经营者重点检查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等建立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有禁用原料和不合格的原料投入生产等未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生产、出厂和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和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等行为。

(二)聚焦四类产品

1.儿童玩具。重点检查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电玩具、童车等6类列入CCC认证目录的产品。重点查处牙签弩、口袋弹弓、金属飞镖、电击玩具等危险玩具,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

2.学生文具。重点检查记号笔、中性和油性圆珠笔及替芯等书写类文具,水彩笔、彩泥、蜡笔、油画棒、指画颜料等美术类文具,固体胶、液体胶、学生白胶等胶粘类文具,橡皮擦、涂改液等修正类文具,以及课业簿册等。

3.校服产品。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校服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等安全性能指标。推动采购单位将招标采购产品的标准技术条件和质量要求纳入合同文本,督促采购单位加强质量验收把关。

4.校园跑道原材料。重点抽查用于建设校园跑道的塑胶颗粒、胶水等原材料,重点检测其安全性能指标。积极为相关部门落实《GB 36246-2018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要求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

(三)抓好三个领域专项治理

严格按照总局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突出开展生产领域专项治理、校园周边商超等经营领域专项治理、电子商务领域专项治理,对从事4类产品生产、销售的市场主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校园周边商超等经营领域等质量安全问题高发多发区域的监管,督促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危险玩具、“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的自查自清,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产业集聚区市、县级局要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从严从重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严厉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对伤害儿童和学生人体健康的案件从严从重处罚,重点查处蓄意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坚决按规定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摸清基本情况。各级局要摸清辖区内4类产品的生产企业数量及信息,建立企业库;对4类重点产品逐类分析辖区内的质量安全状况,制定相应监管措施。

(二)生产经营主体自查自纠。各级局要组织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做好生产经营主体自查情况的收集整理,检查自纠的落实情况。对未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的生产经营主体,采取行政约谈、行政警告等措施,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各级局要将4类产品等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将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相结合,突出与学生、儿童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物理性、化学性等安全指标,提高抽查比重,扩大抽查范围。对4类产品标准未涉及的潜在危害等指标,加强分析研判,提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布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四)加强产品质量缺陷调查和召回。对已销售的不符合有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加强缺陷调查和认定,对存在缺陷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实施召回的产品,监督生产者消除产品安全风险。

(五)加强专项执法行动。各级局要在开学前后和中考、高考等重要考试前期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学生文具专项执法;在“六一”儿童节前期,集中开展儿童玩具专项执法。严厉打击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封、扣押和销毁涉案产品。

(六)加强信用监管。充分发挥12315、12365投诉举报热线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依法、及时将相关信用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将违法违规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联合惩戒力度,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七)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指导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讲活动,采取青少年儿童和家长进实验室、进企业参观学习,以及组织技术专家“进校园”,讲解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快速甄别优劣玩具、文具等产品的方式方法,及时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结果,为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信息,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格产品,提升家长和学生的质量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局要充分认识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针对性更强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建立重点任务分工清单(见附件1)和工作台账(见附件2),强化工作落实。同时,可根据辖区产业现状、质量安全形势等,开展其他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省局机关各有关处室要加强对市县局的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并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办理跨区域案件,挂牌督办大案要案,确保安全守护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目前处于市场监管改革的特殊时期,各级局要强化内部原质监产品质量监督、质量管理、认证认可、执法、稽查、纤维检验、12365中心及原工商消保、信用、网监、经检、12315指挥中心、新闻宣传等相关职能的协同,打破相互封闭、相互独立的传统工作方式,建立相关业务领域问题会商、横向协同、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打通准入、生产、流通、消费、电子商务等监管环节,实施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如检查抽检、约谈企业、信息公示、下架召回、警示处罚、信用惩戒、撤销吊销等,发挥机构改革综合优势,统筹发挥各项职能作用,形成市场监管执法合力。

各级局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2018〕71号)等要求,推动教育主管部门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对学生用品的采购管理等管理;推动住建部门、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使用的塑胶跑道等体育设施招标投标和施工建设的监管;加强与教育、卫生、海关等部门的协作,建立缺陷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发改、工信等部门的协作,特别是与信贷金融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加大对失信企业、失信个人的联合惩戒力度;联合检察机关未成年儿童保护职能部门等单位,对学校周边、儿童用品批发市场、文具店、专卖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注重完善与公安部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行政司法衔接;形成各司其职、权责分明、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联合协同推进格局。

(三)加大问题处置力度,完善应急响应措施。各级局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事件依法严肃处理,依法没收和全部销毁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产品。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对网络舆情、媒体报道,以及消费者集中投诉举报反映较多的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强风险防控。参照《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应急处置预案,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

(四)强化新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局要充分借力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特别是在“六一”儿童节、开学前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营造扶优治劣的良好氛围。同时,做好投诉举报宣传工作,鼓励各级局建立有奖举报机制。

(五)强化督导检查,及时信息报送。省局将适时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地督导检查,将检查结果和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年终工作考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督导检查,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分别于8月10日、11月10日前上报工作台账、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大案要案查办情况、守护行动阶段性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总体工作情况统计表)。

(来源: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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