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4-12 作者:中原医疗器械城
为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抽检。本次监督抽检涉及两类化妆品:一类是美容修饰类产品,抽检样品共计95批次,全部合格;另一类是指甲类(涂彩类)产品,抽检样品共计70批次,其中合格69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化妆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妆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2日
附件
化妆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采样单位名称 |
被采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包装规格 |
批号/限期使用日期 |
生产地所在省(市) |
标称卫生许可证号 |
检验机构 |
检验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备注 |
1 |
金华市东方秀日化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金东经济开发区金港大道448号 |
浚县建业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 |
纯香微胶甲油 |
14ml |
20151106A/ 2018.11.05 |
浙江 |
xk16-108 9520 |
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不符合规定 |
苯 |
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复检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