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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

更新时间:2018-02-24  作者:中原医疗器械城

日前,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陕西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得到显著提高;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等领域的相关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行业发展环境得到全面优化。陕西省将打造一批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若干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诊疗人次、入院人次)均达到全省所有医疗机构总量的25%,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实施方案》指出,陕西省将按照全省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145张床位的标准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对社会办医疗机构设备配置的条件适度放宽;非公立医疗机构配备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可以先采购、后备案;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与合作方,加强资本、品牌、管理的协同发展,探索实施医院委托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开展经营管理;对外资投资办医,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核准事项。

  根据《实施方案》,陕西省将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

  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签约服务

  《实施方案》还提出,鼓励陕西省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等机构连锁经营,打造陕西品牌;支持咸阳、铜川等地打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中医药服务区域,提供中医药诊疗、治未病、康复等多元化服务;推进西安、咸阳、铜川、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

  为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实施方案》还鼓励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签约服务;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建设,打造高端医疗、中医药服务、康复疗养、休闲养生等健康旅游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科学健身为核心的健康管理机构;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

  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

  《实施方案》要求,支持社会力量打造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在土地规划、机构准入、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打造健康服务产业集群;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科研机构、医学院校、医药企业开展医学科技创新合作,搭建医学科研成果转化平台,打造一批医学研究和健康产业创新中心;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采用同等标准;逐步将所有医疗机构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进行统一监管;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鼓励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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