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5 作者:管理员
记者9月2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电子计价秤综合整治,从生产、销售、维修、检定、使用、公平秤配备与管理等环节多措并举强化监管,全方位打击“缺斤短两”的违法行为,共检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其他经营商户等2743家,检查电子计价秤16999台,查处电子计价秤计量违法案件109件。
9月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4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缺斤短两”典型案例。
今年1月,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在生鲜超市购买草莓,称量过程中没有刨除装草莓的塑料盆的重量。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销售的盆装散装称重草莓828克,单价50元/千克,共计41.4元,未刨除塑料盆50克重量,违反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今年5月,密云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某市场海鲜摊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商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称重显示数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1千克标准砝码在该电子计价秤上,称重结果为1.15千克。经调查,当事人通过非正常渠道购买了该电子计价秤,放置于经营场所,用于销售海鲜时称重,使用的电子计价秤称量测试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当事人使用准确度被破坏的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计量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计量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今年6月,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在对一便民市场检查中发现,一经营商户使用的电子秤存在作弊功能,执法人员现场将500克标准砝码放在涉案电子计价秤上发现称重显示为600克。根据当事人操作,按电子计价秤上的“M1”键后,把500克标准砝码放到涉案电子计价秤上,称重显示为550克,按电子计价秤上的“M2”键后,显示为600克。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计量法》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电子计价秤及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缺斤短两”线索开展调查,消费者于今年6月22日在某农贸大厅水产摊位购买一条鲈鱼,称重显示0.825千克,微信收款38元,消费者在市场公平秤复称结果为0.69千克,实际销售金额应为32元。经调查,摊位当事人于今年6月1日非法将电子计价秤改成作弊秤,一直使用该秤直到6月22日。当事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计量器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