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下午,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赴中检院调研指导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并召开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国家药监局器械注册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和器械监管司、器审中心、北京市药监局器械处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器械标管中心和器械注册司关于医疗器械分类工作的汇报。器械监管司、器审中心有关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优化创新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北京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放疗和影像专业组长就医疗器械分类及专业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徐景和强调,医疗器械分类管理是医疗器械科学监管的基础、核心和关键,是医疗器械实行风险管理的直接体现。近年来,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值得肯定。随着医疗器械产业的迅猛发展,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持续推进分类工作,以发展的角度看待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不断提高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徐景和要求,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继续完善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明确各方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二是要进一步优化医疗器械分类组织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强化分类技术委员会委员管理;三是要进一步优化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引入考评机制,做好示范引领;四是要强化宣传培训和信息化工作,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中检院院长(器械标管中心主任)李波表示,器械标管中心将积极落实局领导指示,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分类人员能力提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持续提升医疗器械分类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做好技术支撑。
中检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器械标管中心副主任)肖学文,副院长(器械标管中心副主任)张辉,中检院器械所、诊断试剂所及械标所相关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