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变量’之一。我国对全球研发管线产品数量的贡献已由2015年的4%跃升至2020年的14%。然而,一些重要原创性设备、试剂以及生物关键技术还依赖进口,严重影响了我国生物医药领域的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药监局局长上官新晨带来了一份关于生物医药创新的提案。他建议,从产业布局、人才培养、重大项目攻关、重大创新项目经费补助、知识产权保护、审评审批能力提升等方面,明确全方位促进我国生物医药创新能力的各项措施。
“首先,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技术平台在生物医药创新能力中发挥的基础性作用。”上官新晨委员表示,自主研发能力是现代制药企业最重要的竞争力之一,且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他建议,加大对下游应用研究、多元化成果转化能力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现代制药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药品研发领军企业,同时进一步完善生物医药产学研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国家级具有示范应用效应的技术平台,推动真正的创新能力形成。
目前,北京、深圳、天津、苏州等地已建设一批生物医药产业核心园区,逐渐呈现产业集聚发展态势。“然而,这些园区的作用仅限于所在地及周边,难以形成覆盖全国的生物医药创新能力辐射效应。”他建议,建立覆盖全国的国家生物医药创新园区,由工信部牵头,在各省(区、市)设立国家生物医药创新园区,集研发、临床、制造、应用等功能于一体,最大限度地实现各创新主体合作共赢以及生物医药创新能力基地的高标准建设,并将国外优质药品通过技术转化或联合经营等模式引进国内。在此基础上,形成“龙头引领、园区支撑、跨区聚集、全域发展”的国家生物医药创新空间布局的新格局。
“药品监管人员对医药科技的了解和掌握往往滞后于医药产业界,药品监管政策的变革、监管手段的更新、技术审评的能力和效率一定要及时跟上医药创新发展形势的需要。”上官新晨委员建议,要进一步深化完善与医药创新形势相适应的审评审批机制,建立更加高效透明的监管规则,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激发医药创新活力,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培养,他建议由人社部门牵头,大力实施生物医药基础研究型人才、应用研究型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建立以成果转化、应用为导向的人才遴选考核机制和多维度人才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