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Q:3088619224
电话:0371-68998888 0371-68998886
邮箱:zzzyylqixiecheng@163.com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二里岗南街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2楼
信息纵览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资讯动态 > 信息纵览 >

中国互联网医疗的前世今生

更新时间:2020-09-08  作者:管理员

        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
         2018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
         2018年9月14日,国家卫健委、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包括《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明确了哪些诊疗可以放到线上,主要是常见病的诊疗、慢性病复诊等,不得对首诊患者进行诊疗等。
         2019年8月30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相应的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的,经相应备案程序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
         进入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很大程度上催化了互联网医疗尤其是在线问诊的普及,众多医院和互联网健康平台纷纷推出在线医疗服务。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通过互联网医疗平台提供的复诊、续方、购药、配送服务,数亿慢性病群体续方购药难题得以缓。“小病、常见病不着急去医院,先去线上看看”的观念已经逐步渗透进大众的普遍认知当中 。
         伴随市场需求增加,政策方面国家亦给予了更为强有力的支持。
         2月7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 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
         2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在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开展新冠肺炎重症危重症患者国家级远程会诊工作的通知》
         3月2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两个重点:互联网诊疗纳入医保;电子处方享受医保支付待遇。《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为参保人提供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的互联网医院,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的费用将在线结算,参保人负担自付部分即可。
         3月5日,《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布,文件提到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5月8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发布。
         5月1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而此次13部门发布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推广慢性病互联网复诊、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模式;支持平台在就医、健康管理、养老养生等领域协同发展,培养健康消费习惯;鼓励在线购药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
         由此可以预见的是,在国家利好政策的颁布及实际需求的推动下,互联网医疗行业正快速发展,同时也逐渐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关注。而互联网医疗的普及 ,对于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的价值也是确实可见的,相信随着国家进一步的支持与鼓励,未来互联网医疗必将迎来发展的风口。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二里岗南街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2楼     电话:0371-68998888 0371-68998886     Q Q:3088619224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2-2017 郑州中原医疗器械城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1500382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