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10-10 作者:中原医疗器械城
昨晚,国务院宣布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审批。
曾经困扰BAT以及各种药品商业势力的医药电商A证终于放开了!
100亿 VS 10000亿
网上卖药资格审查大放开
今年1月21日,国务院首先取消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也就是医药电商B、C证的审批。
虽然国务院同时强调,取消(事前)审批后,国家食药监总局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平台网站纳入监督检查范围,明确通过平台从事活动的必须是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和医疗机构,落实平台的主体责任。
2、建立网上售药监测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黑名单”制度。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互联网售药监管,严厉查处网上非法售药行为。
但看看以下来自CFDA南方经济研究所的这组数据,还是顿觉网上售药“放量”可期。
2016年前三季度,药品终端市场销售额达到11280亿元,测算2016年全年药品销售情况如下
来自医院的销售规模将达到10490亿元,占药品终端销售68.6%;
来自零售终端的销售额将达到3415亿元,占比22.3%,增长9.8%。其中,国内网上药店(主要以线上经营为主的B2C和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总体销售额将达到111亿元,占整体零售终端销售额规模比例3%。
来自基层医疗机构销售额将达到1387亿元,占比9.1%。
1项 VS 7项
这些医药审批一并被取消
除了医药电商A证,《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还有6项内容针对医药领域。你最关心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都在其中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
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计 40 项,节选与医药有关的7项)
国务院再次强调,取消审批并不意味着降低监管要求!
划重点↓↓
1、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市场已具备自我调节能力的事项改革后,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要重点转向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由同一部门对相同内容进行重复审批的事项改革后,相关部门在削减重复审批、合并办事环节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保留审批事项的准入把关作用,发挥认证管理的积极作用,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3、改革涉及的部门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适宜公开的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确保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衔接工作,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关于部门间协调,国务院这样说
由不同部门多道审批改为负主要责任的部门一道审批的事项改革后,不再实施审批的部门负责制定有关行业标准规范,负责审批的部门按标准规范审核把关,遇到特殊疑难问题通过内部征求意见解决,部门间要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便利企业办事。